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沐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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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/2/1 9:26:45

最新章节:人生若只如初见梅子黄时雨 txt最新章节 第五十二章 番外五 2024-02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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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摘要:当门铃响起时,宋恋池正托腮望着这一桌子由她亲手操办,他最喜欢吃的菜,憧憬着他会给带个什么惊喜回来呢,是她上周看中的那条裙子,还是新出的首饰呢?其实就算他只带了支花回来也能让她心花怒放,毕竟这可是他们第一个结婚纪念日。叮咚~门铃响起,原本还苦着脸的宋恋池刷地一下起身往门口蹦去,“来了,来了。”都这么久了他还是改不了按门铃的坏习惯。然而门后的陆寒之确实不是双手空空,只不过手中搂着的是个女人,女人亲昵地将脸埋在他的怀中,看不清长相。“她...”宋恋池懵了,怎么回事?礼物呢?没等她回过神,陆寒之已经上前将她粗暴地推到一旁,自己则小心翼翼地扶着女人进屋。“白薇从今天开始就住在这养胎。”待女人舒服地靠在沙发上后,陆寒之才转身对赶来的宋恋池说。“养,养胎?”宋恋池慌张地指着面前的女人,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,“凭什么!?那个叫白薇的女人温柔地抚摸着微微隆起的肚子,抬起头来望着宋恋池,甜笑道:“因为这是我和寒的孩子,今天正好三个月了呢。”这张脸!宋恋池看清白薇的长相,惊得连连后退,喃喃道:“她,她怎么可能...”她怎么可能还活着!?陆寒之默不作声地盯着宋恋池煞白的脸,眼中闪过一抹寒光,沉声道:“你呆会将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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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书友
水平还不错,但超市采购看黑科技书还被人看到,还有旁若无人自言自语,别人一问还老实回答。非要和女邻居牵扯不清。作者写的时候不代入想想吗?
匿名书友
主角很明显是弱智,行为逻辑十分弱智,为了推进剧情而去做傻事,写了很多没有必要的女的,看的人恶。作者疯狂放小毒点,这些小毒点删了对剧情都没有影响,搞不懂为什么作者要写出来,主角的行为,看的自己恨不得进去教主角怎么做。
文笔4.5(满分10分)
剧情4
人物弱智度7
总分3.9
主角太弱智了,看的人难受。
匿名书友
去买盔甲,主角拿了个盔甲穿上。
卖盔甲的女的二话不说拿枪就射主角,刚开始用了一把手枪,第二次没有提前告知直接用狙对着主角胸口射。
主角只会弱弱的口头抗议...
问题是主角怎么知道自己能没事?运气不好,预估失误,就是直接被击毙。
写手还在强调女的开枪姿势有多帅气。
要是我笔下的主角,这女的第一次开枪就会反击,弄残弄死就是她自己学艺不精,反正她也是这么对主角的。
说句不好听的,谁给你开枪就射人的勇气?
这书主角就是个NT舔狗把
匿名书友
脑瘫作者,脑瘫主角,来就是为了喷。
绝对脑瘫工作室,开头绝对代写。
匿名书友
新意还行,文笔和剧情嘛。。。一言难尽
匿名书友
这个开头真不是代写的吗?后面剧情急转直下,不会装13可以学学滚开啊,不会写女人就不要写啊!真是被机械飞升骗进来的
匿名书友
跟大伙说的一样也就开头能看看……
匿名书友
文笔不行,开头很磨叽
匿名书友
八爪鱼博士确实不错
匿名书友
主角是孤儿的话就好多了。
匿名书友
阅读进度165章。总体而言副本可以给3.5星推荐读一下,现实剧情只能给到3星勉强可以一读。主角通过副本获得增强自己植装升级能力,第一个副本非常不错,第二副本前半段也不错。喜欢植装体系可以试试读读看。

作者一直说自己是赛博朋克,其实就是非常老的植装体系。
1.这个世界人体改造,其实是用一种玄而又玄的粒子,加了粒子就能变成半机械生物。。。固然这个设定很方便,不过赛博朋克都是正八经科技流,两个八竿子打不到。
3.政府虽然也有特殊小队,也有自己研究所,但是总感觉还比不上普通公司的科技力量,就很怪。

另外说下本书自身的缺点:作者絮絮叨叨的叙事风格,导致很多剧情读起来很墨迹,很累。
再就是小情节bug很多,整个世界人物智商普遍有点跟不上地球人类。
匿名书友
高开低走,前期写的还是相当好看的。
匿名书友
那啥。。主角在花鸟市场买个宠物(不算很珍奇的那种)都能花好几万,然后抓获一个通缉榜上排名前几的危险雇佣兵赏金二十万。。。。。。
二十万这金额居然把主角“震惊”了,主角觉得“这就跟中彩票似得”(文中原话)。。。。。。
匿名书友
主角像一条狗全程被人牵着走
匿名书友
毒草
目前看来,第一金手指有点大,思维模拟,这个后期没有限制的话就太厉害了。第二就是,女主太过傻白甜,讲道理在一个阴森恐怖的古堡被圈养起来的奴隶,而且是会和活尸什么的打交道的,居然是个傻白甜?后期如果 没有翻转这个女主就不太行。第三就是,主角又是过早的和邪神打上交道了,你一个破凡人凭什么逃脱邪神的掌控?总感觉后面又要强行降智了。
老子收回前言,就是一坨*,主角在第一个剧情以后基本上没有智商了。
匿名书友
自以为智计百出,其实~
匿名书友
2020年了还写摸鼻子,你摸个JB我都能给加一星创意,一星走起.
匿名书友
这年头真是什么人都能写书了……
匿名书友
(CP:莉莉+丹迪拉雅+……)
这本可以说是普遍扑街的起点奇幻区小说的缩影。
而扑街的原因,大概可以用“跟不上时代”来概括。

早年杂志时代读者对小说其实是没啥挑选权的,一本杂志甚至一套合订本下来糊你一个BE都不影响杂志的销量,《天行健》就是典型案例——当然这个是建立在文章写得确实好的前提下。
网文时代就不一样了,读者的选择无限广,看的不舒服了直接关了换一本,所以普遍对憋屈的故事没有啥容忍度。于是写出一个既不憋屈又能让人往下阅读的故事,就成了网文作者的必备技能。

而这个技能,正是作者所缺少的。本书的法术学院之前是各种憋屈,但如果能接受这一点的话故事还算引人入胜;而法术学院这章完了之后呢,故事倒是不憋屈了,同时起伏也没了。

那我们退一步,按史诗奇幻的标准评价本书,结果如何呢?
很遗憾,同样不合格。

本书在争霸这条主线上,充分暴露了作者因为缺乏历史功底所导致的政治幼稚病。这个问题还顺手带垮了本书的人物塑造。

本书前期介绍的大背景是,光灵把格伦麦人当肉盾抵抗夜灵的入侵。历史读得多的,估计脑子里都在代入罗马帝国和西欧蛮族的关系了——参军怕甚,要的就是参军。只需要时机得当,即可重演六镇故事杀入洛阳夺了鸟位。

结果书中是个啥发展,比罗马人/洛阳子弟还怕死的蛮族/六镇镇民见过没?
本书就让你们开开眼界。

而且这还不是一处描写,后面光灵迫害格伦麦法师的时候才叫搞笑。
俩大法师,在被光灵骑脸的情况下,因为主角在北面搞事的时候顺手取消了贵族特权,立刻放弃向男主求救,就差公开声明划清界限了;同时又因为门人弟子众多家大业大放弃逃亡,然后唯一行动就是在那原地坐三十天,等到时候被光灵转化为狂信徒。整一个不战不和不守、不死不降不走。

看到这段我都想把《湖南农民运动的考察报告》拍作者脸上了。
你写的格伦麦人就没个老成谋国之辈,全体把这事当成请客吃饭了吗?
要不是主角开挂带飞,我觉得格伦麦人最有希望的策略是学奥地利人直接在床上解决问题。

本书剩下的部分,只能用不过不失来形容。
看在老婆发的早的份上给个三星。
匿名书友
失踪人口墨乡回归了。 很开心。